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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訊息分享》~~臺中市 106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~~

一、 依據:

(一) 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。

(二)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。

(三)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。

(四) 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會議決議。

二、報名資格:

設籍臺中市或持外國護照居留地為本市,民國 100 9 2 日至 101 9 1 日出生,年滿 5 足歲,未滿 6 足歲,身心發展狀況良好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者。

三、報名日期:

(一) 初選報名日期:106 4 10 日(星期一)至 4 14 日(星期五),每日上午 8 30 分至 12 時,下午 1 30 分至 4 時,逾時不受理。

(二) 複選報名日期:106 5 23 日(星期二),上午 8 30 分至 12 時,下午 1 30 分至 4 時,逾時不受理。

四、 報名地點:臺中市西區忠孝國民小學輔導室(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 171 號)。

  完整簡章請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://www.tc.edu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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